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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8-30 信息来源: 海盐县编委办 字号:[ ]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文件

嘉委办[2012]55号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实名制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2]6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2009]1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现就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意义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而采取的核准使用、实时监督、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节约型政府和阳光型政府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切实用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从源头上防止机构编制膨胀;有利于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有利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控制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

  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我市建设“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和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社保经办等相关部门和各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依法用编,总量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照批准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录用(聘用)调配人员、配备领导干部和核拨经费,切实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数不突破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结合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以人为本,公正公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公正公开的理念贯穿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之中,在加强实名制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公开制度。

  (三)主要目标。至2013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构建运转协调、互联互通、相互约束、信息共享的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批准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机构编制实时信息服务。

  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人员。

  机构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机构名称、性质、类别、规格、隶属关系、经费形式、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等。

  编制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编制种类、编制数量、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经核准的岗位合同工(编外用工)数额等。

  人员实名管理的主要内容: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包括在编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岗位合同工等)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进本单位时间、职务、职级、出入编情况、编制种类、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

  四、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构编制台账。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台账,如实记载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电子政务规划的组织实施,逐步实现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相关部门数据库互联共享。

  (二)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契机,加强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数额范围内编报进人用编或职数使用申请。机构编制部门要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用职数的审核;组织、人力社保、教育行政等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用编、用职数计划和干部人事有关规定调配、招录(聘)工作人员(教师);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组织、人力社保等部门录用、调动等通知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并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信息;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出入编记录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编制政府预算、核拨经费、统发工资;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编记录,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手续。

  (三)加快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配备情况,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后,应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并逐步创造条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加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织领导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社保经办等部门(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本着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扎实做好本地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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