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首页 >> 他山之石
 
慈溪市全面推行八项制度加强机关中层职数管理


发布日期:2014-07-09 信息来源: 海盐县编委办 字号:[ ]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慈溪市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八项制度,加强和规范机关中层职数管理。

一、职数核定制度。市级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按“三定”规定的中层职数标准执行,原则上按4名以下核定1名,5-7名核定2名,人数特别多、工作任务特别重的科室可适当增加。

二、台账管理制度。运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立中层职数管理台帐,根据单位职数使用情况实行“三色灯”分类管理。对职数有空缺的单位在系统上标示“绿灯”,在职数限额内办理使用审批事项;对职数已满的单位标示“黄灯”,按照“出一进一”、“先出后进”的办法,从严掌握;对超职数的单位标示“红灯”,要求单位落实整改,只减不增。

三、年度审核制度。实行中层职位实名制管理。各单位将所聘人员每年年底报市编委办备案,由市编委办根据核定职数文件、台账信息进行年度审核,并将年度审核情况作为次年度使用职数的依据。

四、任前预审制度。单位选任中层干部前,须事先填报《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科)级职数核准表》,由市编委办对核定职数、现有职数、空缺职数进行预审,核准后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并及时将任免文件抄送市编委办备案。

五、任前公示制度。对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联合检查制度。市编委办每年定期会同组织、财政、人力社保和审计等部门开展核查工作。查看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自查表》、《公示表》、任免文件、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对发现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违反职数管理的现象及时制止和纠正,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七、监督举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畅通机构编制“12310”、组织部门“12380”、纪检监察“12388”举报投诉电话,及时答复、处理。对群众和社会反响突出的典型案件,依托媒体向社会通报。

八、责任追究制度。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自行突破职数限额选任中层干部的,其职务不予确认,由各单位自行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365bet开户         技术支持:海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邮箱:bwb@haiyan.gov.cn        电话:86110173/86110178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