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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档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6-01-27 字号:[ ]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30号)精神,制定海盐县档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档案局是主管全县档案工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档案工作原则,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室及机关、镇(街道)、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协调。

  (三)开展档案法制建设,组织全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及档案学学术研究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科学化、标准化。

  (五)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与资料的安全。依法接收、征集、保管县级机关、镇(街道)、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和社会上散存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六)负责历史档案的开放和馆藏档案资料的接待利用,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研究、宣传工作,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提供利用咨询服务,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借鉴服务。

  (七)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文件档案的规划、管理,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工作;指导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全县档案队伍建设,组织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对外交流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档案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文秘、本部门档案、信访、安全维稳、督查督办及机关效能、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资产管理、核算维护、接待、会务、政府采购、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档案宣传、信息发布、大事记编刊工作。协助开展县档案学会学术和科研工作。

  (二)监督指导科(行政许可科)

  负责拟订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依法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承办档案涉法案件。负责县级机关、群众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镇(街道)、村(社区)档案业务指导和目标管理工作,指导并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竣工验收。负责档案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三)技术信息科

  负责编制全县档案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信息化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网络建设。负责档案局(馆)数据库建设和安全管理。负责档案信息共享工程。负责全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和设备的维护管理。

  (四)保管利用科

  负责县级机关和有关单位到期档案和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社会上有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整理、统计编目、开放利用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档案库房及馆藏档案资料的日常保护、安全保密和设备维护工作,开展破损档案的调查及修复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史料研究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负责档案文化建设。

  三、人员编制

  县档案局参公编制14名,岗位合同工指标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四、其他事项

  (一)县档案馆与县档案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五、附则

  (一)县档案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和调整由县档案局提出,按规定程序公布。今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实行动态调整,逐步构建以“三定”规定为核心、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为“两翼”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本规定由365bet开户负责解释,其调整由365bet开户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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